教授通街走

查看正在入讀的大學的網頁,發覺不知何時,助理教授及以上的,都通用"教授"這個稱呼。我這個由英式大學畢業的人,既不習慣,也不理解。如果"基層"教員都叫教授,則這個稱呼有何意義又有何價值?

忽然記起幾十年前,官府把房屋署的基層主任級由房屋事務助理改稱房屋事務主任。當時有前輩以此為例子,說是既沒額外花費,又可提升士氣的好做法。我那時很現實,覺得加人工好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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